现代自由民主思想到底怎么来的?
——源头是《圣经》,不是古希腊
关于世界民主历史,很多同学看法一致,认为民主最早诞生在古希腊城邦国。后来古罗马借鉴希腊,建立共和国。罗马灭亡后,基督教会控制欧洲,愚昧守旧,把欧洲推入漫长黑暗的中世纪。文艺复兴运动期间,西欧从伊斯兰世界获得古典文献,重新发现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从而崇尚理性和科学,打破宗教控制与压迫,建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最终促成美国和法国革命,建立现代自由民主制度。所以同学们认为现代自由民主的思想源头是古希腊。
但这套历史观里有多个关键细节禁不起推敲。不久前我讨论过【1】,现代民主起始于17世纪上半叶,英国清教徒在北美新英格兰地区建立殖民地,实行初级民主政治。之后一百多年里,这些殖民地在思想与制度上不断创新,终于在1776年联合起来,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现代自由民主制国家。从此以后,这个制度以美国为中心,向全世界传播。在美洲民主诞生与发展过程中,几乎所有关键实践者与思想家都是虔诚的基督教新教徒,唯《圣经》论者。他们万事依据《圣经》,建设民主的思想也来自《圣经》。他们了解古希腊,但认为其缺乏正义与自由,不可作榜样,只可作反面教材。
一 为民主思想溯源
英国清教徒历尽千辛万苦来到美洲,是为了追求神,并不是为了建设民主。民主只是他们追求神过程中的副产品。1516年,马丁路德开启基督教改革,挑战主导欧洲千年的罗马教廷。从此欧洲分成天主教与新教两大阵营。1534年,亨利八世带领官方英格兰教会整体转入新教阵营,点燃全社会信仰热情,让本来偏远落后的英国变得生机勃勃。当时法律规定,每个英国人都是官方教会成员。“清教徒”泛指与官方教会观点不同、认为它改革不够的人。随基督教改革不断深入,清教徒人数越来越多,但始终是少数派。
新教用批判目光审视旧世界,包括罗马教会,也包括传统政府。16、17世纪西欧新教思想家们希望按神意重建政治。他们查阅《圣经》,并参考犹太教经典文献,很快在《摩西五经》中找到了一套政治原则。《摩西五经》就是《旧约》前五篇,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一般认为作者是摩西,但除去《申命记》最后八节。
神赋人权
《摩西五经》中第一个政治原则就是神造人,并赋予人权利: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造了亚当和夏娃后,“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创世纪》1:26, 28)
按现代语言,神按自己的样子造人,让人作为神的代表,为神管理世间一切。人与其他生物都生存,但人有其他生物没有的尊严和权利,因为只有人是按神的样子造的。
希伯来共和
《摩西五经》后四篇讲述犹太人逃离埃及,领袖摩西在路上接受神启,获得“摩西律法”的故事【3】【4】。犹太人在埃及做奴隶,不可能有自己的社会或政治制度。神指示摩西带领犹太人逃离埃及,并保证他们将得到肥沃的迦南地,就在今天的以色列附近。作为交换条件,犹太人发誓奉神为王,并遵守与神签订的一系列契约,就是“摩西律法”,共613条,包括著名的“摩西十诫”。这套律法内容广泛详尽,覆盖个人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包含一套政治体制:
图1. 犹太民族第一个政治制度框架图。其中神是君王,权力无限,任期无限,采用成文的契约方式统治犹太国。君王下设教会与政府,二者总体互不干涉。政府之下分设行政长官和大犹太公会,互相制衡【6】。
只看表面,神为犹太人建立了传统君主制。其中神最高,权力从上而下。17世纪英国发生清教革命,君权受到挑战。保皇派理论大将菲尔默(Robert Filmer 1588-1653)以这些《旧约》经文为基础,论证君主制的合理性。其代表作《父权制》(Patriarcha,1680,作者去世后出版)中依据“神造亚当、委任他代管世界”等教义推导出“君权神授”,认为君王是神在人间的代表,亚当是最早的君王。神赋予亚当的权力,由后世君王继承。
但更多新教徒思想家发现图1实际是共和制。因为神不是人,所以图1中没有大权独揽的人。在手握权力的人中,行政长官、大犹太公会、和教会分割最高权力,构成互相制衡。神用律法统治人,就是法制。很多古代民族也有法律,比如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所有法律条文本身都不具备统治力量,它的力量必有其他来源。其他民族的法律依靠血缘或武力维持,只有犹太律法依靠信仰。犹太人因为坚信神,所以遵守律法。并且犹太律法是人与神自愿签署的,所以本质与现代宪法一致:
奉神为王的君主制 = 立宪共和制
荷兰基督教学者昆涅斯(Petrus Cunaeus 1586–1638) 总结,“ 希伯来国可以作为理想共和国的典范。它的法律对应自然法,它的社会精神直接源自神对正义的要求,它的政治制度不是君主制、寡头制或民主制,而是共和制度。它的议会(犹太公会)和首领们(士师)把神赋予的律法用于现实社会状况之中。”
名词解释
上文中昆涅斯把民主制与共和制分开。在19世纪之前,“民主”一直是个贬义词,代表乌合之众统治社会,或暴民政治。早期新教徒追求共和制,其含义包括分权与制衡,代议制政府,保护个人基本自由与权力等,但不强调人人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美国宪法》体现共和制,并以多种方式预防乌合之众的危害,比如设两院制议会等。从19世纪开始,在废奴、女性投票权等运动推动下,西方共和制度里的民主成分越来越多。到了今天,民主与共和已成为同义词。下文中除特别说明,民主制与共和制通用,都代表现代自由民主制度。
本文大事年表
本文综述民主历史,涉及众多历史事件。为方便阅读,以下是大事时间表,作为全文参考。
图2. 其中《圣经》事件的时间依据“《圣经》字面主义时间表”(Biblical Literalist Chronology)。
现代民主政治学源自《圣经》
图3. 研究希伯来共和制的三位早期重要学者。左,西古尼乌斯(Carolus Sigonius,约1524-1584),活跃于威尼斯共和国,人文主义学者,教授。中,昆涅斯(Petrus Cunaeus 1586–1638),活跃于荷兰共和国,神学家,教授。右,格劳秀斯(Hugo Grotius 1583-1645),活跃于荷兰共和国,神学家,人文主义者,国际法及海洋法鼻祖,也是犹太教经典文献方面的专家。
第一个提出摩西律法中包含共和体制的人是意大利的西古尼乌斯。他在1582年发表著作《希伯来共和制》,从此掀起新教思想家研究古代犹太人政治的学术热潮,延续了一个多世纪,成为17世纪政治学界最热门领域,相关著作超过百篇。几乎每一位那个时代的政治学者都就此论述过,其中最著名的出自荷兰学者昆涅斯,书名也是《希伯来共和制》,出版于1617年。希伯来共和制还有其他名字,包括“基督徒共同体”( Christian Commonwealth)、“摩西宪法”(Mosaic Constitution)、“犹太政体”(Jewish Polity)等。
图4. 洛克《政府论》上篇与霍布斯《利维坦》的目录。在《圣经》中寻找政治思想的基础,是17世纪新教世界里的主流。霍布斯和洛克的理论都是这个大潮流的产物。
《政府论》与《利维坦》都是政治学经典名著,为现代民主提供理论基础。《政府论》上篇的每一章都在讨论神造人、并赋予人特别权利与地位,几乎每个标题里都有“亚当”的名字。洛克论证的起始点就是《圣经》。他驳斥菲尔默的《父权制》,认为神给予亚当的所有,不止传给后世君王,也传给每个人,所以每个人都天生拥有神圣的尊严与权利。《利维坦》第三部分标题就是“基督徒共同体”,意思是“基督徒共和国”。其论述基础是整本《圣经》,其中神造人和摩西律法是关键点。
a. 天赋人权
神赋人权,几千年来在犹太教与基督教文化圈里是常识。基督教改革后,学者们争论“神赋人权”中的“人”是谁。菲尔默认为是君王,而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等认为是每个人。狄德罗、卢梭等继承了“人人生而有自由与权利”的观点,但认为给予人自由与权利的不是神,而是自然。中国精英们不信神,所以不理解洛克,更理解卢梭,于是追随卢梭思想,推崇“天赋人权”。
但不信神,天赋人权就不成立。法国大革命实践卢梭理论,抛弃基督教,崇尚普遍意志,追求人民利益。他们很快发现,为了这个高尚目标,他们需要剥夺部分人的自由与权利。道理很简单,只要你追求具体的人民利益,就会侵害某些人的既得利益,他们就会成为你的敌人。你已抛弃神。为了你认为最高尚的目标,你无所不用其极,包括剥夺敌人的自由与权利。你认为这代表自己革命态度坚定,旁人认为你无恶不作。法国大革命领袖罗伯斯庇尔最开始杀教士与贵族,很快就转而杀原本的革命群众和积极分子,到最后他几乎杀光革命领导层。这些都出自他维护人民利益的真诚决心【2】。
对于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天赋人权没有意义。天是什么?真空与星座。自然又是什么?风、马、草木、石头。这些东西怎么可能给予人权利?如果天与自然不能,还有什么东西可能给予人固有权利呢?没有了。推论就是,人没有固有权利,所有权利都是后天的,社会性的,包括生命、自由、与机会。那么平民家的孩子就应该比权贵家的孩子机会少,孤儿的命就应该比其他孩子的命贱。在信奉唯物主义的社会里,社会现实就是如此。相对比,基督徒相信神,所以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权利,于是努力帮助天然弱势的孩子。
b. 社会契约理论
从清末开始,中国学者就重视西方社会契约理论。严复和胡适等都熟知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洛克的《政府论》【1】。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学者们与之相关的论述汗牛充栋。但几乎无人正视这套理论的基础是基督教。
很少人知道,社会契约的概念并非由霍布斯首创,而是来自《圣经》。《圣经旧约》就是犹太教经书。社会契约理论诞生前,犹太社会已有数千年历史,一直是契约社会,非常成熟。也没人提醒国人,公民广泛信神是契约社会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比如犹太人对神非常虔诚,所以才可能长期维持契约社会。如果大家都不信神,维持社会契约的成本太高,自由社会做不到,只有专制警察社会才可能。
国人中信神的太少,即使顶级学者也不懂基督教,更不懂犹太教,所以对如此重要的问题视而不见,造成中文学术界、以及绝大多数中国人,无法透彻理解民主,中国民主化也就无从谈起。
c. 分权与制衡
最高权力分割与制衡是希伯来共和的明显特点。柏拉图在《理想国》中(The Republic, by Plato around 375 BCE)提出理想政治制度,其中也包含分权与制衡,但时间上远晚于希伯来共和。伟大的神学家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以《圣经》为依据,提出平民与贵族之间应该在政体中分割权利,互相制衡。英国清教徒遵从加尔文思想。新英格兰地区的几个殖民地都按加尔文的思路设置政府。马赛诸塞湾、康涅狄克、罗德岛等都设置总议会(General Court)与行政主管(Governor)。前者由普通成员选举产生,行驶立法与司法权责,体现加尔文所说的平民意志。后者由议员选举产生。议员们类似加尔文所说的贵族。议会与行政主管分权,互相制衡,目的是避免独裁,同时也避免乌合之众主导政治。
我以前讨论过【1】【2】,加尔文很可能是对现代民主制度诞生贡献最大的思想家。他主要关注神学与教会管理,而不是政治学或政府。而且他的很多想法后来被其他学者更精细和具体的观点覆盖,所以本文不再特别介绍他。
17世纪中期,英国本土爆发清教徒革命,成立共和政府。其设置既体现加尔文思想、也考虑英国传统,包含护国公(Lord Protector)、国务会议 (Council of State)、和议会(Parliament),职责分别是国家首脑、行政、和立法。洛克《政府论》总结英国本土与美洲殖民地经验,把政府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邦权,三者互相制衡。其中联邦权主管国家对外事务,包括外贸、外交、与国防。
图5. 左,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法国思想家,本名夏尔·德·塞孔达(Charles de Secondat),爵位是孟德斯鸠男爵。中,《论法的精神》,出版于1748年,孟德斯鸠代表作。右,他的名句,“铭刻在人心中的基督教原则,远比君王的荣耀、共和国的仁德、或专制政府的恐怖都更强大。”
现代民主制中的三权分立原则出自《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改进洛克的想法,把国家权力分成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套思想强烈影响美国国父们。在当时的英国,司法权被列在行政权之下。在讨论起草《美国宪法》过程中,汉密尔顿引用《论法的精神》,说服其他人,把司法权分割出来,才有了完全独立的美国最高法院。
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里不断强调基督教对良好社会与政治的关键作用。他发明了“专制政体”(Despotism)概念,用以描述不受限制的独裁。按西欧传统,即使国王也要接受基督教会与基督教原则的制约。但孟德斯鸠发现,东方君主们没有类似限制,造成国民都成为君主的奴才。他特别谈到中国政体的专制本性,对后世西方世界如何看待中国有很大影响。
希伯来共和制的运作与终结
图6. 《旧约 士师记》插图。其中女子是底波拉,正在倾听两个男子互相争辩。她是犹太国第四任士师,也是历史上唯一的女士师,活跃时间在中国商朝晚期。士师是犹太共和国最高领袖,字面意思是法官,除去战争时期,主要工作就是解决民间纠纷。摩西律法详尽合理,实行受道德原则制约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犹太人笃信神,自觉按摩西律法生活。所以社会运行顺畅,纠纷少。底波拉一人坐在棕榈树下裁决就够了,行政和政治成本都很低。
犹太人世代努力按律法生活。与其他民族相比,他们对神很虔诚,但远没达到他们对神的许诺。他们经常违约,一般老百姓和领袖们都如此。到了撒母耳做士师的后期,共和制已延续四百多年,变得岌岌可危。撒母耳本人是个称职的士师,但年老退休,他两个儿子接任。这时犹太人与邻国发生战争,两个儿子领导不力,吃了败仗。于是犹太长老们联名向撒母耳表达不满,要求像其他民族那样设立君王。神的回答是,犹太人“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 撒母耳記上》8:7)。共和制乃神为人设立,人立君王就是抛弃神,表明神支持共和制,反对独裁制。
但神最后还是应允犹太人设立君王。神恨人的罪与错误,但神爱罪人和犯错的人。共和制最好,但要求人坚信神、遵守契约,人却经常做不到。神也知道人做不到,于是退而求其次,容忍了君主制。《圣经》中撒母耳对犹太人列出一长串警告,包括君王将征召你们的儿子当兵,征召你们的女儿做厨娘,向你们征粮去供养他的臣子和随从,等等。用今天的话来说,废除共和、设立君王,老百姓将失去自由与财富。这些警告在今天仍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信神不坚定的人民,只配被独裁统治,失去自由与财富。更何况不信神的人民。
二 早期新教徒自相矛盾
在后人眼里,清教徒历尽千辛万苦逃到美洲,目的是追求自由。他们想以自己的方式崇拜神,在自己选择的地点、按自己的理念组建教会,传播自己认同的教义等。现代人总结,他们追求的是信仰自由、迁徙自由、结社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等。很明显,在所有自由里信仰自由是核心,是其他自由的目的与基础。基督教的道德金律是,“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别人”。清教徒在英国被压迫,没有信仰自由。他们在美洲掌权后,按理应该支持信仰自由。但事实并非如此。
图7. 玛丽·戴尔(Mary Dyer,1611-1660),基督教贵格会(Quakers)女传教士,在马萨诸塞湾(马湾)殖民地传教,被逮捕并判处死刑。左图里她被押送刑场。右图是她的塑像,现立于马萨诸塞州议会大厦前。清教徒革命后,英国宗教环境宽松一些,出现众多新派别,贵格会是其中之一。它与清教徒类似,都是来自英国的新教派别,都坚信自己唯一正确,都反对官方英格兰教会。按现代人眼光,二者区别很小,但他们水火不容。清教徒掌控马湾,不允许其他派别传教,但贵格会传教士们心意坚定,频繁违法传教。马湾于是修法,加重惩罚,直至死刑。玛丽曾多次因违法传教被驱逐出境,但她每次都重新回来,毫不屈服,于是在1660年被捕,判处绞刑。这类严重迫害事件发生在1656年至1661年之间,共有4位贵格会成员被杀。消息传回英国,刚复辟的英王发来正式信件,表达强烈不满。马湾随即住手,但敌视继续存在。
清教徒为逃避信仰迫害来到美洲,但他们掌权后又迫害其他教派,程度甚至超过英王,这是他们的自相矛盾。但他们不觉得自己矛盾,因为在他们心目中,移民只为追求神。他们认为自己找到了对神的正确理解,其他人都错了。犯错的人应该向正确的人学习。如果前者拒绝,后者就有权以神的名义惩罚他。罗马教廷千年一统,造成西欧人普遍认为真理只有一个,对神的正确理解只可能有一种。马湾领袖温斯罗普将这种心态演绎得淋漓尽致。在来美路上他发布著名演讲,提出要建立神的“山巅之城”,意思是众人看得见的榜样。他要把马湾建设成《圣经》精神的典范,让英国官方教会和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促使他们改邪归正。在这种思想认识下,马湾绝不容忍异议者,没有信仰自由。
大西洋对岸的西欧也类似。自16世纪初基督教改革开始之后,新教徒与天主教徒之间、新教不同派别之间的冲突不断,互相杀戮时有发生。 从16世纪初到17世纪中叶,欧洲战争数量大增,遍布各地,要么由宗教冲突引起,要么包含强烈宗教因素。所有人都认为信仰不容含糊。如果两个人信仰不同,至少有一个是错的。错的人如果不改正,就是神的敌人,神的忠实信徒们与他不共戴天。
图8. 左图是胡斯(Jan Hus,1372-1415)被火刑处死。他是捷克神学家、哲学家、大学校长、宗教改革先驱。他认为《圣经》是唯一权威,早于马丁路德。天主教会视其为异端,将其开除教籍,后来诱捕他,并以火刑处死。之后他的信众揭竿而起,爆发“胡斯战争”,延续十几年。右图是塞尔韦特(Michael Servetus,1511-1553)被火刑处死。他来自西班牙地区,是神学家和医生,第一位描述肺循环的欧洲人。他响应新教改革,反对三位一体论,被天主教和新教主流同时看作异端。他路过日内瓦时被逮捕,正值加尔文主政,批准判处他死刑。当时新教与天主教一样,都不容忍异议者。即使新教神学巨擘也逃不出思想上的自相矛盾。
据学者统计,在基督教改革后的一百多年里,所有欧洲宗教战争造成的死亡人数,最低估计数约7百万,最高估计数约2千万。孟德斯鸠有句名言,“没有哪个王国比基督的王国让人流更多血!”宗教改革造成的死亡人数,在欧洲前所未见。不过孟德斯鸠的视野太窄,只知欧洲,不懂世界。中国三国时期延续近百年,战争死亡人数近4千万。唐朝安禄山叛乱仅持续8年,死亡人数在1千3百到3千6百万之间。明清改朝换代死了至少2千5百万。太平天国死了2千到7千万。国共内战死了大约1千万【11】【12】。社会变革最好不造成伤亡,但很难实现。退一步讲,死了很多人之后,如果世界因此变得更美好,死去的人也不算白死。基督教改革造成那么多人死亡,但创造出现代自由和民主制度,应该算让世界变好了。而中国的那些战争和死亡,却很难说让世界变好了。那么多生命和鲜血都白白浪费了,这才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
基督教崇尚爱,追求和平。新教自认找到神的真谛,信众队伍迅速壮大。新教徒逐步走上政治舞台,在日内瓦、荷兰、美洲殖民地、英国本土等地相继掌权。但无辜的人因此被杀,欧洲变得国无宁日、民不聊生,这岂不是讽刺?新教徒们急需一套新政治制度,体现神的精神,促进人爱人,维护和平。但这样的制度在17世纪初还不存在,新教徒们需要自己去创造。从那时起到18世纪后半叶美国成立,新教徒们经过一个半世纪的不懈努力,走过很多弯路、犯过很多错误,才最终找到恰当的制度,就是现代自由民主制度。在这个过程中,新教徒心中火热的信仰是他们进步的动力,唯《圣经》论则是带给他们成功的方法论。
三 被统治者同意权
自由与民主相辅相成。自由是目的,民主是手段。国人对民主最直观的认识就是选举。加尔文在代表作《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1536)中主张在教会与国家管理中都实行选举。他引述《旧约 弥迦书》5:5,亚述人入侵以色列时,犹太老百姓选了“七个牧者,八个首领”作带头人。其中牧者是宗教领袖,首领是政治与军事领袖。加尔文写道,“神让人民选举自己的政府与官员,这真是无价的礼物”。清教徒深受加尔文影响,新英格兰各个殖民地都施行选举。
并非所有投票选举都符合现代民主理念。比如在13和14世纪,中国和欧洲都出现类似股份制的商业公司,股东们按占股比例投票决定公司事务。在比如近现代苏联和北朝鲜式的政治选举。这些例子里的选举都算不上民主。现代民主选举的核心原则是“被统治者自由同意权”(fre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或称“被统治者同意权”,最早由中世纪的苏格兰神学家邓斯·司各脱(John Duns Scotus,约1265-1308)提出,依据就是《圣经》。当然,受时代所限,他并没导致现代民主制诞生。
1620年第一批英国清教徒登陆北美普利茅斯,船上全体41名成年男性自愿签署简短的《五月花公约》,作为殖民地基本法,体现了被统治者同意权的基本精神。但普利茅斯殖民地很小,后来被1630年成立的马赛诸塞湾殖民地吸收。后者人更多,历史影响也更大。马湾殖民地举行投票选举,原因是移民们在来美之前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马湾以公司为法律主体进行管理,决策都以公司董事会为基础。领导层后来跟据现实情况,成立了总议会,扩展投票权,但设立严格限制,只允许通过宗教考核的男性清教徒参加。新来的清教徒、其他基督教派别成员、没有通过考核的人等,都不得投票。
图9. 四位马湾殖民地早期著名人物。从左到右,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1588-1649),马湾殖民地领导人;科顿(John Cotton 1585 – 1652),马湾殖民地主流牧师;胡克尔(Thomas Hooker, 1586 – 1647),康涅狄克殖民地创始人;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1603-1683),罗德岛殖民地创始人。他们都是牧师出身,都受过良好教育,学识渊博。在英国本土时,他们都是清教徒中的名人,互相熟悉或听说过彼此。
牧师胡克尔对马湾制度提出异议,造成他与温斯罗普和科顿发生矛盾,最后被逐出马湾。1636年,胡克尔带领大约一百名随众,逃到康涅狄格建立新殖民地。1639年初,在胡克尔领导下,康涅狄格殖民地通过《基本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符合西方法律标准的成文宪法。它允许所有成年男性投票。
在酝酿和讨论《基本法》阶段,胡克尔于1638年5月做了一场布道演说。其中他讲到,“权力的基础首先是人民在自由状态下的同意”,点明这个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被统治者同意权”。他引用《旧约 申命记》1:13作为论据。摩西对犹太大众说,“你们要按着各支派选举有智慧,有见识,为众人所认识的,我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意思是,各级政府领袖的选择权在老百姓,这是神的意愿。
图10. 左为胡克尔一行人到达康涅狄克时做集体祈祷;中为1639年初通过的《康涅狄格基本法》(Fundamental Orders of Connecticut)原稿;右为胡克尔在1638年5月31日布道时一位听众(Henry Wolcott Jr.)的笔记原稿。胡克尔布道演说原稿早已遗失,这份现场笔记成为美国宪政历史上的重要文献。
胡克尔布道辞中关于选举的几项要点,在今天读来依然让人觉得深刻、精辟:
1.公民应该按神的精神投票,而不是按个人好恶。
2.公民不但有权力选举领导人,也有权力为领导人设立限制。
3.人民自由选择领导人,就会更爱领导人,更愿意服从领导。
4.选举是人民的责任,也是神给予人的恩惠。人要牢记和感恩。
英国精英密切关注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康涅狄格基本法》通过并施行后,英国思想界进一步探讨和发展“被统治者同意权”原则。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洛克在1689和1690年出版的《政府论》与《人类理解论》。其中讲到政府的所有权力与财富都来自人民,如果没有人民授权,政府就没有任何权利。更早的学者总假设统治者是君王,无论人民同意与否,君王都握有权利。洛克的观点具有革命性,来自基于《圣经》的社会契约理论。神只给予每个人权利,并没有直接给政府任何权利。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放弃一部分给政府,政府才开始有了权利。
胡克尔的实践、洛克的理论、以及他们以神为依据的论证方式,直接影响了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其中讲到,造物主给予每个人不可割舍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政府是人民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这些个人权利。政府的正当权力都来自被统治者同意。新生的美国拥抱“被统治者同意权”原则。
四 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
信仰自由是所有自由的核心。它如此重要,却来之不易。神的信徒们经过几千年艰苦卓绝的奋斗才逐步认识它、接受它。这期间他们经历无数血与泪的考验,可歌可泣。
信仰自由与政教分离等价。在政治制度设计中,如果政府与宗教之间树起一堵不可逾越的高墙,政府完全不能干预个人信仰,个人就有了完整的信仰自由。反之,如果人希望获得信仰自由,就必须要求政府不干预信仰问题,就需要在政府与宗教之间建立隔离墙。
希伯来共和时代
摩西律法有一条,“不可欺压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作过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出埃及记》23:9)。犹太国里存在一些外邦人。出埃及时,有些埃及人跟随犹太人一同离开。他们攻入迦南地后,很多旧居民选择留下,与犹太人混居。这条律法规定犹太国如何对待外邦人,体现基督教道德金律,“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别人”。
荷兰神学家格劳秀斯翻译并研究犹太教经典文献,发现在希伯来共和制度里外族人与犹太人适用不同法律。前者需要遵守他们自己宗教里的规矩、外加7条基本戒律,后者则需要遵守全部613条摩西律法。外邦人遵守的7条戒律包括,他们必须设立法庭,不许亵渎神或偶像崇拜,不许杀人、偷窃、或性犯罪,不许从活着的动物身上割肉等。另外,关于希伯来共和制对待犹太教会的方式,图1组织框架表明政府与教会基本分开,但不绝对。两个机构内部一般成员无权干涉对方事务,但政府最高层与教会最高层参与对方运作。
按现代标准,希伯来共和国实行信仰容忍,但不算信仰自由。相应地,它在机构设置上体现出一定程度的政教分离,但不完全。这种状态有更深原因。在耶稣之前,只有犹太人才是神的选民,外邦人不是。在耶稣之后,神的福音传给外邦人,才开创“在神面前所有人平等”的时代。所以在希伯来共和制下,外邦人与犹太人的地位不同,比如外邦人不可成为希伯来共和国的行政长官(《申命记》18:15)。
巴比伦囚虏时代
到了公元前6世纪,希伯来共和早已消亡,犹太国被君主统治。它周边涌现出三大帝国。西面有埃及,东南有巴比伦,更东面有波斯。大国争夺霸权,战争不断。犹太国左抵右挡,但还是被巴比伦攻破。犹太人被迫流放,散布到巴比伦帝国各地,持续约70年,犹太人受尽苦难,史称“巴比伦囚虏”。我们大学时流行一首英文歌《Rivers of Babylon》(巴比伦的江河),讲的就是这段历史,可惜当时无人知晓。
像所有国破家亡的民族一样,犹太人分成两派。一派反抗,包括武装暴动,逃离囚虏,或消极不合作,退出社会生活。另一派投降和融入,放弃犹太人传统与信仰,接受巴比伦同化,让自己变成巴比伦人。但先知耶利米建议第三条道路。他要求犹太人采取积极态度,保持正常生活,努力为巴比伦服务,在神面前为巴比伦祈祷,为此可以放弃次要的律法,比如关于饮食的部分,但必须坚持核心律法,比如不可崇拜偶像、不可亵渎神等。这是史无前例的思路,本质上把信仰与政治分开,在个人层次上实现政教分离,目的是在极端困难环境中继续信仰神。
图11. 两幅历史名画,取材《旧约 耶利米书》和《耶利米哀歌》。左,描述巴比伦囚虏。犹太人被赶出耶路撒冷,开始70年的流放。右,先知耶利米与犹太百姓坐在耶路撒冷城的废墟里,所有人充满哀伤。
《旧约》里《但以理书》和《以斯帖记》分别以各自主人公名字为题,讲述两个英雄故事。但以理是犹太人,生活在巴比伦,为巴比伦国王效劳,因为聪明能干被提拔为高官。当国王要求他崇拜偶像时,他冒生命危险拒绝。虽然经历险境,他在神的帮助下说服国王,化险为夷,并成为一代先知。以斯帖是犹太姑娘,生活在波斯,隐瞒身份成为波斯王后。当听说国王宠臣计划除掉境内所有犹太人时,她赌上生命,在国王面前讲明自己是犹太人,并揭露大臣的邪恶,得到国王信任,除掉大臣,拯救了犹太民族。这其实也是个宫廷浪漫爱情故事。但以理和以斯帖只身处于外邦人中间,按耶利米思路生活,保持了对神的忠诚。这些故事证明,在个人层次上可以实现政教分离,耶利米思路切实有效。
耶稣一锤定音
从巴比伦攻破耶路撒冷开始,犹太民族长期处于外族统治之下。巴比伦之后是波斯,然后是希腊的马其顿,再后是罗马帝国。在这几百年时间里,犹太人虽时刻面对压迫与敌视,但采用耶利米思路,大致保持了对神的信仰。罗马统治约60年后,耶稣诞生。
图12. 历史名画,描述耶稣智斗法利赛人的故事(《新约 马太福音》22:15-22)。法利赛人是犹太教神职人员,谋划迫害耶稣,尽显虚伪本性。耶稣进入神殿,法利赛人问,犹太人可以向凯撒交税吗?凯撒是罗马皇帝。如果耶稣说可以,就代表对罗马屈服,背叛犹太民族,将被众人鄙视;如果说不可以,就是反叛罗马,罪可至死。耶稣看出其中恶意,于是要求他们拿出一枚用来交税的钱币。如右下,是当时真实钱币,头像是凯撒,文字意思也是“凯撒”。法利赛人拿出钱币后才发觉上当,因为携带皇帝头像进入神殿,属于偶像崇拜,即使按耶利米思路,也是严重违反律法。耶稣于是说出那句著名的话,“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
耶利米思路本质是权宜之计,耶稣的“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则是全新观念。耶利米考虑到环境因素,暂停执行部分摩西律法,但没有改变它们。从巴比伦囚虏归来的犹太人又恢复执行全部律法,不再分核心与次要。耶稣看清了本质。神是精神,信仰在人内心。而律法规定人的言行标准和相应奖惩,都是外在的。只要人心里坚信神,所有外在的都次要,所以耶稣的追随者们相信“因信称义”,只重视心中的信仰。如果心中有信,言行自然会反映,方式可能多样,具体哪个不重要,所以基督教彻底抛弃律法。并不是律法错了,也不是基督教无视人的言行,只是它们都被信仰覆盖了、代替了。这就是《新约》的核心。耶稣带来神与人之间的新契约。它注重人的内心,取代了注重人外在言行的《旧约》。
“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 的意思是政治归政治,信仰归信仰。前者关乎外在,后者只看内心。这句话是基督徒追求政教分离与信仰自由的《圣经》基础。
五 信仰自由从观念到现实
耶稣只因传教,被罗马帝国钉死在十字架上。罗马人信奉多神,基督徒却坚信唯一神,自外于罗马文化,让帝国觉得其心必异,于是残酷迫害他们。早期基督徒群体在恐怖中坚持,很多人成了殉道烈士。基督教从一开始就是地下宗教。
特土良首创“信仰自由”概念
图13. 特土良(Tertullian, 150-230),罗马帝国北非地区人,第一代基督教神学家、律师、哲学家。大约在公元212年,特土良写给当地总督一封公开信,包含这段关于信仰自由的论述。
特土良出生时,耶稣最后的门徒,圣约翰,已去世约50年。特土良是西罗马最早的大神学家。大家熟知的圣奥古斯都,《忏悔录》作者,是他学生的学生。他们都是柏柏尔人,按一般人讲法,就是中东人与黑人混血。北非地区也迫害基督徒,但远离帝国的两个中心,就是现在的罗马城和伊斯坦布尔。天高皇帝远,造成环境相对宽松,让神学家有机会静下来建设理论。
特土良出生于百夫长家庭,幼年时受过良好教育,通晓古希腊与罗马经典,成年后以律师为业,在中年时经历信仰顿悟,皈依正在被迫害的基督教,后来成为教会牧师。他认为基督徒必须经历信仰顿悟,曾说过一句名言,“基督徒不是天生的,都是被创造的”,意思是人在追求真理中遇到神,才把自己变成了基督徒。
特土良神学成就斐然,基督教的几个重要观念来自他。其中最著名的是三位一体论(拉丁文:Trinitas)。《圣经》中没这个词,是特土良发明的。他完整地提出,“神只有一个。圣父圣子圣灵同一神质,三个位格”。他也是第一个提出“信仰自由”的人(拉丁文:Libertas Religionis,或翻译成“宗教自由”),与耶稣的“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一脉相承。在写给罗马总督的信中,他把这个源于耶稣的道理讲给迫害耶稣的人听,因为他相信每个人都是神按自己样子造的,都可以理解神。即使迫害耶稣的人也可能听懂耶稣讲的道理。罗马人虽不信基督教,但也信神,也向往正义与真理。
信仰自由被遗忘
特土良去世后约一个世纪,罗马帝国立基督教为国教。教皇开始坐镇罗马城,掌管全欧洲人民的宗教信仰。权力让教廷回归俗世思维,认为一个国家、民族、或团体,为了保持内部和谐与对外强大,必须统一信仰,不允许异议者存在。于是耶稣支持的政教分离原则、以及早期基督徒从血泪中领悟到的“信仰自由”观念,被严重忽视了千年。
凭心而论,罗马教廷并没有完全忘记耶稣说的“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罗马帝国灭亡后,教廷成为西欧唯一的文明承载者,影响力无远弗至,权力空前绝后。但它一直自我约束,总体把自己局限于信仰领域,没有趁世俗权力空虚时大举抢权。比如教廷没有常设大规模军队,没有攻城略地,也没有撇开君王们、自己当政。
基督教改革之初,新教徒们被罗马教廷压迫,渴望按自己的方式信仰神。加尔文对新教运动影响最大。他认为政府与教会之间应该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因为他害怕政治败坏信仰。但开始掌权之后,新教徒们也认为社会必须保持统一信仰。比如加尔文在日内瓦,以及清教徒在马萨诸塞湾,都曾严厉迫害异议者。在所有变革中,思想变革最困难。新教徒有神作带领,也有虔诚的心,但还需要时间与经验积累,才可能更好地理解耶稣精神。
罗杰·威廉姆斯
图14. 罗杰·威廉姆斯是罗德岛殖民地创始者,在罗德岛推行宗教自由原则。他的经验影响了后来的《美国宪法》。在背景图画中,他与从众初到罗德岛,与印第安人友好交流。他尊重印第安人,并以此著名。
在人类探索信仰自由的历史长河中,罗杰·威廉姆斯是一位重要人物。他生于伦敦一个裁缝家庭,从小聪慧,少年时有过一次信仰顿悟,让他父亲很担心。当时英国正处于不同教派激烈冲突中,一个中产家庭的孩子对信仰有强烈意见,作父母的害怕引火上身。罗杰毕业于剑桥大学,曾与多名后来成名的同学相熟。关于信仰和社会,他都有清晰和强烈的见解。在旁人眼里他充满理想,但不实际。他本来计划做官方教会里的牧师,但在青年时期成为清教徒,堵死了这条职业道路。
在马赛诸塞湾殖民地,一批刚逃离英国压迫的聪明人发生意见冲突。温斯罗普与科顿代表主流,承担殖民地领导责任,比较注重实际。胡克尔与威廉姆斯都是名人,都有一套自己的独特想法,又备受尊重,于是与当权派发生矛盾。其中威廉姆斯曾与科顿就政府与教会关系展开激烈辩论。当时在殖民地里,教会主导各项事务。政府很小,起辅助作用。科顿认为,只有真心的基督徒多了,社会和国家才会变好,所以政府有责任促进基督教发展,帮助教会维护基督教精神与秩序。威廉姆斯则认为,政府的手段是权力与暴力,而教会需要基督之爱,二者不兼容。权力与暴力也许能促使人们外表虔诚,但不能让任何人在心里真正接近神。所以政府介入宗教只可能让社会充斥虚伪的基督徒。
在这些高水平辩论中,威廉姆斯说的很多话后来变成名言,流传至今,包括上图中两句,“神并没要求宗教统一”、“当人破坏了教堂里的花园与荒凉世界之间的那堵高墙,教堂里的花园也将荒芜 ”。他用“高墙”比喻政教分离原则,后来被美国国父之一的杰弗逊引用,成为美国政界和法律界的标准表述,直到今天。
辩论的结果是,科顿变得备受欢迎,威廉姆斯与胡克尔等异议者败下阵来,被驱离出马湾殖民地。这些异议者之间也不亲近,于是各找出路。胡克尔出走后建立康涅狄克殖民地。威廉姆斯和一小批从众则逃到荒芜的罗德岛。他创建的罗德岛殖民地欢迎各类宗教信仰人士。他还成立了美洲第一所浸礼会教堂。浸礼会是目前美国人数最多的新教派别。
科顿在世时是马湾重要人物、整个美洲殖民地的名人,算是功成名就。他去世时,美洲各地都悼念和赞扬他。威廉姆斯和胡克尔则是马湾的失败者,离开后就变得少人问津。尤其威廉姆斯,去世时无声无息,没什么社会反应。但是几百年后的今天,威廉姆斯被推崇为美国自由精神的先驱,胡克尔则因主持起草世界第一个成文宪法而名垂青史,但科顿近乎被遗忘。真是世事无常。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图15. 立于费城独立公园内的石碑,刻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费城是美国刚建国时的首都,公园位于联邦政府旧址旁边。译文: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第一修正案》于1791年通过,标志信仰自由从思想家头脑里的概念,真正变成大国法律。此法案体现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原则,同时赋予公民信仰自由必需的其他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自由等。
在法案通过之前,先贤们经历漫长的酝酿和讨论过程。其间存在两派。一方主张信仰容忍,另一方要求信仰自由。双方都反对当时西欧通行的国教制度,支持赋予人民更广泛的信仰选择。但支持宽容一方主张保留少许禁忌,而支持自由一方寻求完全放开。二者之间的争论持续很多年,最后以杰斐逊和麦迪逊为首的,支持信仰自由一方胜出。
美国成立之前的13个殖民地各有主流宗教,经常得到政府力量支持。比如马赛诸塞湾是清教徒,马里兰是天主教,弗吉尼亚是英格兰教会,宾夕法尼亚是贵格会,罗德岛是浸礼会等。这个局面造成不同殖民地吸引不同宗教派别的移民集聚,其他派别被歧视或禁止。从政治现实出发,如果这些殖民地希望联合建国,就必须找到办法调和宗教派别之间的矛盾,破除各殖民地之间的隔膜。新生的美国强烈需要宗教容忍或宗教自由。
1649年,马里兰通过宗教容忍法案。简单讲,只要基督教都允许,包括天主教和新教各派别,但不容忍伊斯兰、犹太教等非基督教信仰。之后多个殖民地效仿。1689年,英国爆发光辉革命,主要原因就是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矛盾。同年,洛克发表著名文章《关于容忍的一封信》(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力推信仰容忍,同时拒绝信仰自由,在英美两地影响深远。同年,英国通过《1689年宗教容忍法案》,内容包括放松英格兰官方教会对人民的控制,容忍新教各派,但不容忍天主教、犹太教、穆斯林、无神论、和否认三位一体论者。在实际执行中,天主教徒获得默许。
美国独立战争于1775年爆发。在此之前,英美两地的改革都比较谨慎,宗教容忍派占主流,信仰自由被认为太极端。但战争与革命总让极端派得势、稳健派靠边站,美国革命也一样。未来的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森在独立战争期间是军事将领和弗吉尼亚州议会议员。1777年时他只有34岁,已是政坛明星,为州议会起草了一份信仰自由法案,但没通过。两年后他任弗吉尼亚州州长,再为信仰自由提案,又没通过。1786年,杰弗森的重要盟友与亲信,未来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在弗吉尼亚州议会里巧妙操作,终于通过信仰自由法案,让信仰自由派士气大振,也为几年后的《第一修正案》打下伏笔。1788年,《美国宪法》被各州批准,麦迪逊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政治地位跃升。一年后他组织起草《第一修正案》,继承了弗吉尼亚州信仰自由法案的精神,并在1789年9月顺利通过。从此以后,美国奉行信仰自由,并把它逐步推广到西欧和世界其他地方。
信仰自由依然存在问题
a. 无神论者不适合现代民主
曾经的古巴、委内瑞拉、甚至民国时期的中国等,都遵循政教分离原则,赋予公民各项自由,包括信仰自由。但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利用这些自由获得政权,掌权后再全面剥夺国民自由。其中道理很简单。以美国为样板的民主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给予公民最大自由,因此法律严格限制政府,造成政府只有能力阻止诚实守法的基督教势力操纵政治,却没能力遏制为登上权力宝座无所顾忌的无神论者和马克思主义者。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制度,最后让小人得势,君子遭殃。
图16. 民主先贤们早论证过,现代民主要求公民信仰基督教,无神论者不适合。
当年马赛诸塞湾殖民地里的绝大多数人支持科顿,觉得威廉姆斯太天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科顿认为,社会里基督徒比例高,来自不易的自由才安全。反之,假基督徒和无神论者多了,社会堕落,自由就会得而复失。洛克的思想也类似。在《关于容忍的一封信》中,他主张宽容所有新教派别,但坚决排斥无神论者。科顿与洛克都很理性冷静,都不支持信仰自由。
信仰宽容与信仰自由各有利弊,断言任一方绝对好都属偏驳。但目前在学校里、政坛中、与社会上,大家一边倒地歌颂信仰自由,几乎无人谈论其中危险。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信仰宽容曾经是民主先贤们的主流意见。我希望两派理性辩论的局面重现。
b. 政教分离不应涉及中小学校
几十年来,美国最高法院援引《第一修正案》,多次以政教分离为理由,将基督教完全排挤出公立中小学校,造成师生们不能在校园里,或学校活动中祈祷,对神宣誓,分发、阅读或讨论《圣经》。我认为最高法不恰当引用了《第一修正案》。政教分离的原因,如特土良、罗杰·威廉姆斯、洛克、和杰斐逊等先贤们指出,是政府的暴力与权力属性。但学校不是暴力或权力机构。政府代办教育,不改变学校本质。暴力与强迫无法让不信神的人变得真正相信神,但传授知识、引导和劝说可以,并且完全正当。尤其对孩子,因为孩子不会天生不信神。总之,政教分离的存在理由,在中小学里不存在。
孩子们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判断善恶与是非的能力,他们非常需要这些能力。《圣经》就是最好的教材,每个孩子都应该有机会不受限制地研习。孩子们的主要时间与精力都花在学校里,将《圣经》排挤出学校,造成社会下一代大面积无知,对善恶是非认识肤浅。另外,每个孩子都面对各种思想的劝说和诱惑。好的、坏的,帮助人的、和危害人的,在孩子周围和心里互相竞争。最高法把基督教逐出校园,却以言论自由为名,允许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和各种偏激的意识形态体系,如批判种族理论(CRT)等留在学校里。公立学校师生不可分发、阅读或讨论《圣经》,却完全不受限制地分发、阅读或讨论宣扬这些似是而非理论的著作。这不但荒唐,而且危害自由民主制度的根基。
六 古希腊民主与文艺复兴
现代民主是基督教改革运动的产物,由新教徒们按《圣经》精神建设起来。但那么多人以为它来自文艺复兴和古希腊。到底文艺复兴和古希腊起了什么作用?简单讲,没什么作用。原因有二。第一,古希腊民主存在严重不足。现代民主的核心是个人自由,尤其是信仰自由。希腊民主和后来的罗马共和都没有,并且16、17世纪的西欧人很了解这点。第二,文艺复兴运动重点在艺术、哲学、与科学等领域【3】,其影响力主要集中在意大利北部,受众是精英群体。它没有挑战基督教或政治制度,对欧洲腹地或英格兰岛上的大众影响很小。而这些人才是后来基督教改革和民主探索的主力。
古希腊民主的不足
在公元前6世纪,希腊出现民主制城邦国。其中雅典最发达,留给后世的资料也最多。以雅典为例,当时的民主制度存在深刻问题。
1. 参与人数少。只有自由的成年男性公民有参与民主的权利。女性,外邦人和奴隶都没有。古雅典存在大量奴隶与外邦人。现代学者研究后认为,正因为奴隶承担了雅典社会和公民家里绝大部分工作,公民才有空闲和精力参与民主。雅典民主效率极低,非常费时费力。实际上,公民群体是雅典的少数特权阶层。在数百年雅典民主历史中,具有民主权利的人占成年人总数的10-20%,不超过30%。
2. 现代民主依赖代议制和选举,用间接民主制维持政治职业化,并保证职业政治家有较高素质。但雅典采取直接民主,以公民大会方式做决策,并主要用随机抽签方式选择官员。每次举行公民大会,各地的人都要赶到现场。虽然按现代国家标准,雅典很小,但很多人单程需要数小时,并且全民大会频繁,经常几天一次。很显然,这样的制度非常初级,只适用于很小的国家,不可能广泛推广。
3. 缺乏权力制衡,决策速度慢、质量低下。重大决策,包括战争、外交、宗教、公共事务等,都由公民大会决定。法律上每个人都可以在大会上发表政见。参与公民大会的人数众多。有研究者认为全体雅典公民被分成五组,轮流参加公民大会,每次取其一。大会上每个议题当场表决。这样的决策经常被乌合之众的情绪主导。公元前427年,雅典的一个小盟国米蒂利尼(Mytilene)反叛,很快被镇压。事后雅典召开公民大会,决定如何惩治反叛国。第一次大会决定杀掉所有成年男人。命令发出后第二天,雅典又举行公民大会,决定只杀带头的群体,于是派人火速追回成命。雅典民主把军国大事变成笑话。
4. 没有信仰自由。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苏格拉底被判死刑。
图17. 历史名画,苏格拉底之死。画中苏格拉底就要赴死,但还用最后时光为学生们讲课。他面部表情严肃,完全投入自己的思维。但听众们难掩哀伤,不能自持。没人认真听他讲的内容。
古希腊思想家们在当时就看出民主制的缺点。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柏拉图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苏格拉底从没出版过著作。柏拉图有多部著作流传下来,其中他总借用老师苏格拉底的嘴表达观点。一般认为,那都是师徒二人的共同观点。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记载苏格拉底说,独裁最理想,独裁者应该在登基前接受长时间严格教育。大众太愚昧,容易被哄骗,所以民主置国家于危险之中。柏拉图又在《苏格拉底的申辩》中记载老师的话,说诚实的人与雅典民主不能共存,必然被很快铲除;又说雅典在民主制下已经败坏,这里的人不看重公正,等等。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里把政治制度分为六类:
图18.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制度分类。其中“共和制”指中产阶层主导政治。他们人数较多,且能够为社会整体着想。“民主制”指底层穷人主导政治。他们人数最多,主要目的是从有产阶层手中夺财以自肥,将伤害社会。在亚里斯多德看来,民主是最坏的制度。
三位伟大哲人都鄙视雅典民主。他们的悲观预警被历史证实。雅典与远比自己落后的斯巴达敌对。后者是军事专制,不容内部异议,决策快速有力。结果雅典败北,从此一蹶不振,与它的民主制一起消逝在历史长河中。后来的罗马共和国参考雅典经验,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比如强调等级制度。但随时间流逝,底层政治参与度越来越高,罗马变得越来越民主。就像亚里士多德预言的那样,争权夺利愈演愈烈。先有劫富济贫的土地改革,再有军人干政,奴隶暴动,最后发生军事政变。内斗冲破共和体制,罗马变成独裁制帝国。
在现代民主的酝酿期,支持派与反对派都了解古希腊民主,都对之嗤之以鼻。前文中讲到的英格兰保皇派理论家菲尔默认为,雅典民主只是个“公正可以被买卖的系统”,雅典人从不懂什么是真正的公正,只服从乌合之众的意志。菲尔默认为只有基督教让人认识真正的公正。他对罗马共和制的看法也类似,认为只有进入帝国时代以后,罗马政治才变得好些。
菲尔默时代的英国人普遍对神虔诚。他如此推崇基督教、看低古典民主,也许不足为奇。但一个世纪后,法国处于大革命前夕,知识分子普遍敌视基督教,推崇不含基督教义的卢梭版民主理论【2】。伟大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经过半生思考,也认为任何政治制度或法律制度本身都不足以产生最好的政府,最好的政府必须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他撇开所处社会的流行情绪,看清了基督教对美好政治的基础作用。
现代民主基于基督教。信仰让早期美洲移民舍生忘死,让现代民主根基牢固。希腊民主没有类似基础,只是利益平衡的结果,所以根基相对浅薄。虽然两个制度名称里都有“民主”二字,但本质不同。希腊民主无法靠自身进化成现代民主。但前者的好东西并没有被丢失,因为基督教本身吸收了希腊的精华。思想界有个说法,基督教就是古老的犹太教与希腊哲学相结合。以色列曾长期被马其顿帝国统治,之后犹太人崇尚希腊文化,犹太文化被深刻希腊化。“耶稣”就是犹太名字“约书亚”的希腊语版。《新约》用希腊文写成,共27卷书,一半出自保罗之手。保罗受过良好教育,熟悉古希腊思想,并且访问过雅典。
文艺复兴与意大利城邦共和
a. 辉煌的意大利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运动发起于意大利半岛北部,以弗洛伦萨为中心。在14世纪下半叶,中国明朝早期,西欧在黑死病施虐后逐渐复苏,一些学者开始热衷于寻找和翻译古希腊和罗马经典文献。到了15世纪,这个苗头逐渐有了规模,变成了一场社会运动,后世称之为“文艺复兴”。
很多人以为,文艺复兴让西欧学者了解到古代民主制度,然后推动现代民主发展,却是错得离谱。文艺复兴开始时,意大利半岛上的城邦共和国群体已存在几百年,著名的有弗洛伦萨(1115–1569)、威尼斯(697–1797)、热那亚(1005–1797,1814–1815)等。它们富足强大,继承了古罗马传统,包括罗马共和国和希腊民主的经验,并有很多制度上的改进。人都骑驴找马,但有了马谁还稀罕驴?古籍里的政治思想远落后于现状,虽然象牙塔里的书生们感兴趣,却无力改变真实世界里的政治。
图19. 左:弗洛伦萨的领主广场(Piazza della Signoria),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就立在这里,但现在展示的是复制件,原件被搬到另一处室内美术馆。弗洛伦萨是文艺复兴运动的起点和中心,众多伟人云聚于此,包括但丁、彼特拉克、达芬奇、米开朗基罗、伽利略、美蒂奇家族、马基雅维利等。中:威尼斯的总督宫(Palazzo Ducale),内有众多文艺复兴时期著名艺术家的作品。威尼斯是当时的海上贸易中心,拥有强大海军。它也是马可波罗的家乡,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的背景地。右:热那亚的费拉里广场(Piazza De Ferrari)。热那亚也是海上贸易中心,与威尼斯竞争。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城邦国富裕发达,对欧洲的重要程度和对世界的影响力,与它们国土面积不成比例。即使在今天,那里的艺术之精美、建筑之雄伟,依然让人叹为观止。
那时的意大利人完全知道自己为什么拒绝古典政治思想。他们身处罗马教廷周围,基督教气氛浓厚。主流社会坚信神,懂得自己的文明、富足与强大与信仰密不可分。古希腊信奉多神论。意大利人认为那是原始和愚昧的异教,又认为自己的社会制度已吸取了古希腊的优点,并剔除了它的缺点。具体到政治思想,西欧学界从来熟悉亚里士多德,文艺复兴让他们认识柏拉图和苏格拉底。这三位哲人都对希腊民主持强烈批评态度。读他们的著作怎么可能让任何人拿希腊民主当榜样?
b. 意大利城邦共和衰亡
图20. 1494年意大利半岛地图。西罗马帝国于公元5世纪灭亡,之后西欧大陆回归蛮荒和战乱,只剩基督教会艰难维持,成为唯一文明传续者,并直接管辖罗马城及周边。意大利北部曾归属神圣罗马帝国,但受到教廷特别重视和庇护,在帝国与教廷之间的夹缝中寻求生存与发展。它们逐一抓住机会获得独立,变成众多城邦国,其中一部分实行共和制。意大利南方曾被信奉伊斯兰的阿拉伯人占领,在穆斯林离开后又长期战事不断,造成社会与经济都远落后于北方,两地文化也存在严重隔膜。
假如邀请一批现代人,不了解西方近现代史,乘坐时间穿梭机回到16世纪上半叶,基督教改革初期,先到意大利北部,再去英格兰岛,全面考察两地社会,然后告诉他们,两地中的一个将滋生现代民主,请他们猜是哪一个,大概所有人都会说是前者,因为差距太明显。当时意大利城邦已有完善发达的共和制度,基督教信仰深入社会,经济发达,文明昌盛,大艺术家,科学家,文学家,神学家等充斥街头。并且这些城邦国与全世界做生意,人民有世界眼光,其中威尼斯还有支强大海军,称霸一方。而英国居于欧洲文明边陲,经济是农牧业,虽有一些海上贸易,但与欧洲强国还没法比,老百姓识字率低,社会闭塞守旧。文艺复兴运动从意大利开始,晚了一个多世纪才传到英国,而且主要内容只是戏剧,贵族与中产们茶余饭后的娱乐而已。形象地讲,意大利北部人是国际大都市居民,见多识广,理解民主;而英国人都是乡巴佬,不知民主为何物,也不感兴趣。
但基督教改革让欧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教要求每个人通过读《圣经》理解神。英国于16世纪上半叶整体转入新教,之后全民学《圣经》,人人主动追求神,让社会爆发出惊人的生命力。很多普通英国人为信仰不惜一切,甚至赌上生命,比如那些冒死移民美洲、或在国内造反的清教徒。而意大利北部属天主教大本营,在积极进取的新教面前就显得守旧、腐朽。也有意大利人愿意为神赌上生命,比如明朝时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传教士群体,包括利玛窦、罗明坚(Michele Ruggieri,1543-1607)、巴范济(Francesco Pasio, 1554-1612)、郭居静(Lazzaro Cattaneo,1560-1640)等,都由罗马教廷派出,从意大利出发。但这些人是少数精英,一般大众和教廷上层缺乏类似真诚与热情。
1520年代,新教诞生不久,罗马教廷为压制它,介入欧洲混战,意大利因此被侵入,史称“四年战争”。1540年代,又为抑制新教,罗马教廷在意大利设立宗教审判所,钳制人民思想。再后于17世纪初,清教徒满怀宗教激情来到美洲,创建现代自由民主制度。而曾经更先进的意大利城邦共和国们,在这个时候则被比下来,总体碌碌无为,在与新教竞争中败北。最后它们一个个灭亡。其中弗洛伦萨因内斗而变成专制,威尼斯和热那亚在18世纪末被拿破仑灭掉。
如果意大利城邦共和没有灭亡,或在灭亡前其制度和经验传播到世界其他地方继续存在,那么现代民主还会大同小异,只是不再基于英美文化,而是基于意大利文化。并且因为意大利城邦共和继承了古罗马和古希腊传统,后人就可以说现代民主源于古希腊。这未尝不是好事,因为意大利共和历史悠久、经验丰富,英国乡巴佬们没法比。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历史没走那条路。意大利共和灭亡有很多具体原因,根本一条是它浸淫在天主教文化里,在与新教文化竞争中落伍。两种理念、两种制度之间的竞争,最重要的是看哪一方信念更坚定,更有热情,更有创造力,更愿意为信念舍生忘死。很多天主教徒有坚定的信仰、热情、创造力、和舍生忘死的精神,但是至少在17与18世纪,英美新教徒们有更多。
总结:现代民主的核心理念都来自《圣经》
作为全文总结,以下表格列出现代民主制的关键理念,它们的基督教义基础,以及《圣经》出处。
图21. 现代民主理念的《圣经》基础。
2023年3月17日
这篇文章从深冬写到开春,很多想法在滑雪场上构思成形,以此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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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骆远志,2022,中国民主化的最大障碍与解决之道,https://lyz.com/democracy-jesus/
- 骆远志,2022,乱世、治世、与现代民主,https://lyz.com/locke-rousseau/
- 骆远志,2018,为什么现代科学诞生在西欧、不在中国?https://lyz.com/modern-science/
- 骆远志,2020,读《圣经》如嚼蜡 https://lyz.com/boring-bible/
- George H. Sabine, 1937,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
- Eric Nelson, “The Hebrew Republic: Jewish Sourc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al Though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ISBN 9780674050587
- Christian History Institute, Hooker’s Most Famous Sermon – 1638, https://christianhistoryinstitute.org/dailyquote/5/31
- Scotty Hendricks, 201710, Why Socrates Hated Democracy,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 https://bigthink.com/politics-current-affairs/why-socrates-hated-democracy-and-what-we-can-do-about-it/
- Theme Analysis, Democracy, Judgment, and Justice, https://www.litcharts.com/lit/apology/themes/democracy-judgment-and-justice#:~:text=%E2%80%9CFar%20from%20it%2C%20men%20of,a%20just%20and%20honest%20democracy.
- Tyranny, Democracy, and the Polity: Aristotle’s Politics, https://fs.blog/aristotles-politics/
- Wikipedia, European wars of religion,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uropean_wars_of_religion
- Wikipedia, List of wars by death tol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wars_by_death_toll
- Robert Wilken, Liberty in the Things of God: The Christian Origins of Religious Freedom,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9, ISBN 978-0300226638
网址与讨论
https://blog.creaders.net/u/13147/202303/458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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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神是不存在的,没有证据能证明神存在
I found this blog post very interesting, particularly the assertion that modern democratic thought isn’t rooted in ancient Greece but rather in the Bible. It’s true that many of the ideas we associate with democracy, such as individual rights and equality before the law, have their roots in Judeo-Christian thought. However, I wonder if it’s really accurate to say that democracy itself is a biblical concept. After all, the Bible doesn’t really provide a blueprint for how to run a government or hold elections. It seems more accurate to say that modern democracy is a synthesis of many different influences, including biblical, Greek, and Enlightenment ideas. What do other readers think? Is it possible to pinpoint a single source for modern democratic thought, or is it more accurate to see it as a complex historical and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Zoe Yes, universal suffrage is not an emphasis in the bible and many things have influenced the current form of democracy. The article mentions that the republican governing structure comes from the Mosaic Republic in the Old Testament and that the idea of “consent by the governed” is scattered in the bible.
My target reader is a well-educated Chinese engineer, who is typically an atheist, is educated in Marxist view of history, despises Christianity, and has no real knowledge of it (Sadly, more and more liberal kids in the West are like that too). For them, democratic and republican government forms are the same, because there is neither in China and most ordinary Chinese would consider both as “Western Democracy”.
As for the overall logic of this article, it ends at the founding of the USA, specifically, early 1790s when the 1st amendment was passed. At that time, the USA was a republic with democratic features, but not a modern liberal democracy yet, because the founding fathers were very suspicious about democracy (the Greek form).
In this article, “现代民主” is democracy that started in 1620AD, as opposed to “古代民主” in the 6th century BC. 现代民主 here is a bit different from “modern democracy” in English, which often means the current liberal form of democracy.